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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闻

新旅游法对海南旅游行业的影响渐显
作者:     文章来源:http://www.hainanguolv.com     更新时间:2013-11-13    访问次数:1789
   

    今年国庆,我国《旅游法》正式实施,受到各方空前关注,多数旅游企业为适应《旅游法》开始转型,旅行社团队报价普遍呈现上涨趋势,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震慑和遏制,但旅游市场出现的新动向和新问题也引起各方关注和热议。

    团队购物失去土壤

    “现在海南独立的购物店基本上都关门了,景区很多内部的购物点还在开,但也都做得不好,以前给导游佣金的现象现在基本上不存在了,整个团队旅游购物行业可以说基本处于停业状态。”海南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会长会长饶鸿翔说,尽管没有生意,但大家一直坚持开业,一方面希望传递一个积极的信号,大家都支持《旅游法》的实施;一方面是这么多员工,一旦关门会引发很多其他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海南专门以接待团队购物为主的购物店,由于旅行社、导游不再进店,基本上处于停业状态。“我们有一些想法,《旅游法》实施的目的难道就是把购物点关门,不让游客购物吗?”饶鸿翔认为,《旅游法》应该是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游客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会受到欺骗、诱导,购买的产品有保障,购买的价格不会虚高。

    旅游购物企业认为,目前旅行社最担心的是佣金的问题。但《旅游法》并没有专门要求不得支付佣金,而是要求不得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以回扣的方式出现。“现在很多人在概念上,分不清回扣和佣金的区别,过去直接支付给导游、司机的回扣,现在法律已经明文禁止。但是公对公的佣金,法律明文规定是允许的。”饶鸿翔觉得,大家现在对《旅游法》禁止不正当利益方面的反应似乎是有些过度了。

    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秘书长张琦坦言,为了配合《旅游法》的实施,旅游购物企业已经提出了十项承诺,包括不强制消费,不虚假宣传,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以及先行赔付,不给导游和司机回扣,和旅行社进行公对公的结算。“希望能够让在原来模式下生存的旅游购物企业,有一个提升和转变的空间。”张琦说,过去的操作模式,其实无论是旅行社还是购物企业,都已经很疲惫了。《旅游法》的出台让大家有了改变的机会,但需要一个过度的时间和空间。

    旅行社行业将大洗牌

    “《旅游法》出台后,旅行社开始调整产品、经营策略,但感觉很迷茫,大家只敢按最严的方式来调整。”南海假日旅行社总经理樊胤飞说,最大的迷茫是购物点和自费项目,之前说“一刀切”,现在又说合同上可以出现,究竟能不能有,今天还是不清楚,大家宁愿不碰这两块敏感地带。

    旅行社业界坦言,由于海南品质旅游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所以《旅游法》实施后,海南在全国的影响其实是比较小的,目前受影响最大的其实仅仅是走低价线路的“全国散拼”市场,而这块市场对于海南一批品牌旅行社而言,过去就已经是一块“鸡肋”!

    对于旅游购物,旅行社认为,作为旅游的一大要素,购物是游客一个很大的需求,国庆期间就有不少游客因为旅行社不安排购物而投诉。“真正要打击的应该是高额回佣,不规范经营和欺客宰客。”樊胤飞坦言,没有高额回佣旅行社就没有“零负地接”的空间。

    “海南能不能率先出台一个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佣金多少合理、购物都有哪些承诺。”海南岛屿国旅总经理肖亮说,现在免税店是可以纳入行程的,尽管只有3%的佣金,但旅行社平均一个游客还是有100多元的佣金,游客也很满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过去旅游团专去的购物点现在还能不能去,能去应该怎么做?不能去就让这些购物点都关门,这对大家应该都是好事。”海南远通国际旅行社黎华说,现在《旅游法》要求,客人买东西、购物,旅行社要保证先行赔付的。但到步行街买东西,很多个体户、商贩根本就没办法保障,而且因为不存在利益的关系,现实的情况是旅行社或是导游不可能冒风险带游客到步行街购物。

    导游的一次大洗牌

    “没有了购物点、自费项目,导游的积极性怎么调动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海口民间旅行社负责人王军说,导游是特殊的工种,旅行社与导游的聘用合同怎么签,人事管理、考勤规定都需要有一个行业的指导意见。再就是导游的补贴,标准怎么定,是按照导游的评级还是导游的业绩,这都是大家面临的现实问题!

    “旅行社老总应该有一个心理接受价位,从国庆黄金周来看,小团的服务费大概是200元,大团是300元。”海口市导游协会会长杜思思说,导游对于服务费是很开心,现在毕竟是有薪酬地带团了。导游的薪酬问题一直是社会最关注的,也是导游最敏感的一个问题,导游的服务费到底给200元、还是300元甚至更多,大家现在还是很茫然。

    “导游与旅游业的每一个环节都息息相关,是冲在第一线的,现在导游对薪酬有不同的看法,肯定有人觉得不满意。”杜思思说,对长期不出团偶尔出个团的导游,有200元的服务费当然非常满意,但对过去模式下那些业绩好的导游,可能会考虑到转行。

    海口市导游协会建议,可以以一个基准来衡量导游的工作量,比如说按团队的人数,以及初级、中级、高级导游确定一个基本的标准,根据品质的不同也有相应的标准等等。

    “导游是旅游产品的具体执行者,现在购物店没有了,如果游客在其他地方购物不仅没有回报,导游还要担负责任和风险,导游当然就不会带游客购物。”杜思思说,再就是夜间活动,导游能不能帮助游客预订,游客怎么签字,都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导游很茫然,期盼政府或是行业协会能够尽快给出一个指导意见,让导游能够规范带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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