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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委组织全省旅游行业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作者:     文章来源:海南旅游报价网     更新时间:2013-06-28    访问次数:1664
   

    昨天,5月21日,海南省旅游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旅游法学习扩大会议,同时组织全省旅游行业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历经30年酝酿的旅游法终于面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颁布,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重要的制度基石。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原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朱少平在会上就旅游法立法的意义、背景、旅游法各章节和重要条文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朱少平解读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分为十章一百一十二条。朱少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对旅游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国家对旅游者的保护这个原则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第二章旅游者,对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规定;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法指出,政府应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还应制定并实施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第四章旅游经营,该章节的条文主要约束了四类主体的行为,分别是旅游社、导游和领队、景区、与旅游相关的其他方面;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规定了包价旅游合同须具备的内容,旅游者和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合同内容应承担的责任;第六章旅游安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旅游经营者应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如何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指定或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第九章法律责任,详细规定了旅行社、导游和领队、旅游经营者、景区、旅游主管部门及人员违反旅游法各条文的处罚措施;第十章解释了相关用语的含义。

    省旅游委部署全省旅游行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在会上要求海南各市县旅游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旅游法,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学习。要抓好旅游部门的学习培训,抓好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规培训,抓好对全社会的学习宣传。

    陆志远还要求海南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确定的原则,加快旅游法规的配套修订,加快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管理和救助制度,加快完善旅游规划技术标准,完善各级政府旅游综合协调机制,促进旅游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施行,陆志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旅游执法机构人员以及相关涉旅执法部门的人员,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特别是对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要吃准、吃透,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

    省旅游委及其直属单位、各市县旅游相关单位、旅游行业协会、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海南省律师协会、旅游车司机代表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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